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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建督撤字〔2022〕60號、建督撤字〔2022〕61號,對鄭州XX置業有限公司李某,黑龍江省XX農場陳某作出處罰。
其中,李某在鄭州XX置業有限公司工作期間,違規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先后注冊在寧夏億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寧夏鴻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寧夏中偉永安科技技術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經調查核實,陳某在黑龍江省XX農場工作期間,違規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先后注冊在吉林同富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西藏喀瓦金建筑有限公司、西藏雪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決定撤銷李某的一級建造師注冊,且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李某不得再次申請一級建造師注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決定撤銷陳某的一級建造師注冊,且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陳某不得再次申請一級建造師注冊。
(責編:高楊)
經調查核實,李某在鄭州XX置業有限公司工作期間,違規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先后注冊在寧夏億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寧夏鴻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寧夏中偉永安科技技術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于2022年6月1日向你發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2〕40號),你于2022年6月17日簽收,并于6月18日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經研究,我部對你的陳述(申辯)不采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我部決定撤銷你的一級建造師注冊,且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你不得再次申請一級建造師注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經調查核實,陳某在黑龍江省XX農場工作期間,違規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先后注冊在吉林同富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西藏喀瓦金建筑有限公司、西藏雪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于2022年6月1日向你作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2〕42號),你于2022年7月7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我部決定撤銷你的一級建造師注冊,且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你不得再次申請一級建造師注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來源:住建部、中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