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遼寧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印發《關于對采購代理機構未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政策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其中指出,遼寧省財政廳在對2022年1月至7月的省本級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公告、采購文件核查中,發現有28家代理機構存在對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違規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或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拒絕供應商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標(響應)保證金等未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政策違規情形。依據《關于印發<遼寧省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監督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遼財采規[2019]5號)規定,遼寧省財政廳決定對相關代理機構予以記分處理。
《通報》強調,請各采購代理機構引以為戒,依法依規開展采購活動。遼寧省財政廳將繼續加大對政府采購活動監管力度,對于今后再發現此類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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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招標